在我国,亲子鉴定机构可以受理公、检、法机关委托的鉴定,也可以受理个人委托的鉴定。根据2007年司法部颁布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受理个人委托鉴定,其用途应合法或不违背社会公德,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广西亲子鉴定中正主任为广大用户介绍在办理亲子鉴定业务前的相关手续,及时消除用户存在的猜忌和疑虑,维护家庭的和睦、稳定。
2. 准备、采样及报告发送
(1)人的准备:①被鉴定人一般由母、子、被检测男子组成;②成年被鉴定人均应理解鉴定的意义并同意鉴定,10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③了解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有无遗传性疾病、是否进行过骨髓或干细胞移植等,以及被鉴定人近期是否有输血史。
(2)资料准备:①被鉴定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结婚(或离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②如系公检法机关委托鉴定,须备有关案情或调查材料供参考。
(3)公检法机关正在办理的案件,由案件承办机关填写鉴定委托书委托鉴定,某些情况下,须案件承办人带领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采样。亲子鉴定报告发送到委托机关。
(4)个人委托鉴定,应如实说明鉴定的理由。被鉴定人或其监护人须填写鉴定委托协议书,签字同意并配合采样。鉴定报告领取方式由各被鉴定人协商决定。
(5)可用于鉴定的样本及其采集与保存:
抗凝血30ul(耳血,EDTA或枸橡酸抗凝,4℃保存)。血痕(纱布或血样采集卡沾取耳血或指血,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带毛囊的发根3~5根(拔取后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羊水5ml(置于灭菌试管内,4℃保存)。
人工流产的胎囊(置于干净容器中,-20℃以下冷冻保存)。
尸体的脑、肌肉组织(取豆粒大小一块,-20℃以下冷冻保存)。
口腔黏膜上皮细胞拭子(漱口后,涂擦黏膜,晾干,分别包装,室温保存)。
(6)特殊的情况。1如果被检验人身故,在遗体火化之前,可以提取其肌肉或其他组织进行检验,但采样需有家属的签字同意,采样过程需家属在场。②如果被检验人遗体已火化,可以采集可能携带其生物检材的个人物品,如牙刷、剃须刀等,或遗留在医院的血液或组织块样本。这类物品在检验之前,须经与鉴定有关的双方利害关系人认可,如有争议,须经法庭质证后再决定是否委托检验。
根据每个委托人选择做亲子鉴定目的和用途不同,主要分为个人亲子鉴定和司法亲子鉴定两种。司法亲子鉴定则用于报户口、打官司、办移民、争财产等方面,司法鉴定报告具有法律效力,需要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亲自到场实名办理。个人亲子鉴定是用于私下了解与子女是否具有亲生关系,有助于保护委托人和被鉴定人的个人隐私,办理流程相对简单快捷,可全程匿名委托办理,仅需提供检测样本即可。亲子鉴定中心实验室将会把样本细胞核中所含有DNA信息提取出来,将需要的片段通过酶促反应,在PCR仪上进行大量复制等流程,实验室人员将所得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最后出鉴定结论。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办理流程以及采样方法等内容,可在线或拨打本中心热线电话将会为您提供专家一对一解答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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