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市民李先生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的儿子出国,需要办理亲属关系证明。可没想的是,因李先生是未婚生子,公证事务处要求李先生和他儿子做DNA亲子鉴定,这让李先生感到不满。
9月1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李先生向公证事务处了结婚证、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明,孩子的身份证。因李先生和妻子王女士是离婚之后又复婚的,而其子的出生日期是1999年1月。
公正事务处要求李先生和王女士做一个DNA鉴定,证明他们是孩子的生父生母,否则业务也办不了孩子出国也走不成。但李先生却坚持认为,人还是原来的人,户口本、孩子的出生证还是原来的,一家三口都没有改变,没必要做DNA鉴定。
记者联系到这家公证事务处的相关人员,对方答复,根据中国公正协会相关指导意见,他们认为李先生有必要做DNA亲子鉴定。问题的关键不是离婚又复婚,而是李先生和他妻子王女士第一次领结婚证的日期为1因为领证日期比生子日期晚了两个月。对于出国留学的亲属关系证明问题,牵扯到国际条约,各国家有不同规定,涉及到经济担保、监护人身份、探亲权利甚至是财产继承权等问题,所以他们必须尽可能的严谨、严格,保证不出问题。
最终,经过记者和事务处以及李先生多次的协调沟通,达成了双方均同意的解决问题方法。李先生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去公证事务处,事务处工作人员从中寻找有关亲属关系证明的法律依据。如果确有亲子关系证据确凿,事务处开具亲属关系证明,李s先生也不用去做亲子鉴定。如果离婚协议书中无相关依据,则李先生必须去做亲子鉴定。
在这里,有必要向大家解释一下,出国移民留学用的,还是公证用的均属于司法亲子鉴定,也就是要做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是做个人亲子鉴定都是办理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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